樓宇消防安全
滅火筒基本指南:種類、限制與檢查重點
認識常見滅火筒及外觀檢查,但以安全撤離和召喚 999 為先。
最後覆核:2026年7月30日7 分鐘閱讀
如發生火警或有人身危險
沿安全路線離開處所,並致電香港緊急服務 999。不要停留調查,亦不要使用升降機。
滅火劑要配合火警類別
香港常見滅火筒包括水劑、泡沫、乾粉、二氧化碳及淨劑類型。不同滅火劑有不同用途和限制;例如涉及電氣設備、易燃液體或煮食油的火警,不能只憑筒身顏色猜測。
應依照處所風險評估、批准要求、筒身標籤及製造商指示配置和使用。未受訓練人士不應在不清楚火種或滅火筒用途時嘗試操作。
滅火筒不是留下來救火的理由
只有在火勢非常初期、你受過訓練、滅火筒適用、身後有清晰安全出口,而且不會吸入煙霧時,才可考慮使用。任何一項條件不成立,便應立即撤離及致電 999。
火勢增長、濃煙出現、滅火筒一次未能控制火勢,或你感到不安全時,立即放棄。不要讓火在你與出口之間,也不要返回取另一個滅火筒。
日常只作安全的外觀檢查
確認滅火筒放在指定位置、標示清楚、沒有被阻擋,喉管、噴嘴、壓把及安全鎖針沒有鏽蝕、變形、洩漏或破損。設有壓力指示器的型號,指針應在製造商指定範圍。
不要自行拆開筒身、排放、充裝或維修。法定年檢、水壓測試及失效滅火筒的處理應由合資格人士按適用要求進行;個別家居自願設置設備的豁免不能推定適用於其他處所。
實用清單
- 位置和類型與風險相符
- 沒有被貨物或裝修遮擋
- 筒身和喉管沒有鏽蝕或損壞
- 安全鎖針及封條完整
- 壓力指示器在指定範圍(如有)
- 檢查標籤和到期資料可讀
- 任何缺陷均已隔離標示並安排跟進
何時聯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
法例規定或依據法例設置的滅火筒,其安裝、檢查、維修及處置須按適用規定處理。
- 筒身鏽蝕、洩漏、凹陷、壓力異常或安全封條破損
- 年度檢查、定期水壓測試或更換期限將至
- 處所用途、牌照或布局改變,需要重新評估數量和類型
官方資料來源
依賴法律或技術細節前,請開啟並查閱最新官方資料。


